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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“佛山标准”宣传口号评选结果的公示

发布:2020/8/25 15:20:59 浏览: 来源:本站 作者:管理员

为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,为加快打造“佛山标准”,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全社会开展了“佛山标准”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,经过近两周的征集,得到广大设计者的大力支持,踊跃投稿,共收到应征作品2217个。我院受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佛山标准宣传口号评审工作,按照征集通知要求,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了评审,现对获奖作品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自2020年8月25日至9月4日。

获奖作品如下:

 

一等奖:

1085号

对“标”世界,认“准”佛山

二等奖:

1108号

中国制造行天下,佛山标准见功夫

61、518、1116号

高标准,佛山造

382号

佛山标准,幸福你我

三等奖:

126号

同树佛山标准,共享美好生活

828号

佛山制造,标准先行

864号

因为标准,所以放心

80号

承百业匠心,铸佛山标准

972、1039

佛山标准,匠心致远

 

公示期间,如对拟获奖作品有不同意见,可以传真、邮件等形式向我院反映情况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

传真:0757-82220116

电子邮箱:1961859737@qq.com

 重要说明:

一、公示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,由投稿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,征集方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。所有入围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,一经发现,将取消资格,如已发放奖金,将原额追回,并由投稿人承担相关的诉讼费、律师费等费用。

二、获奖作品的著作权、修改权和使用权等一切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,投稿人不得再以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等形式。

三、本活动所有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将由获奖者承担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8月2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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